融资条款 FINANCING

协议签了、先决条件也清完了,投资人就是不打款:手里那份签了字的文件还能做什么

签字日、交割日、付款日是三个不同的日子,钱不到账那一刻,决定你能拿回什么的不是当初谈了多久的估值,而是几条签的时候没人细看的条款——催告怎么发、逾期怎么算、什么情况下能解除、解除之后已经办出去的工商变更由谁去撤回
An investor may sign a subscription agreement, watch every closing condition get satisfied, and still fail to wire the money. This article looks at that deadlock from the founder's side. It separates the three dates that most founders collapse into one — effectiveness, closing and payment — and explains why the clock often has not started when the signatures dry. It then works through the practical sequence: distinguishing an investor's default from the company's own unmet condition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first instalment that never arrives and a later one; why written demand with a stated cure period is the gateway to every remedy that follows; how default interest and liquidated damages clauses become the only figure anyone can actually calculate; and the hardest part of all — unwinding a share registration that was completed before the money came in. It closes on the sequencing decision that makes the rest unnecess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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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不打款是指投资协议已经签署、约定的付款条件已经成就,投资方却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投资款的违约状态。对创始人而言,它有三层容易被误读的地方:其一,签字日、交割日、付款日是三个不同的日子,协议生效不等于付款义务当天就到期,所以先要确认时钟从哪一天开始走;其二,钱不到账不必然是对方违约——交割先决条件只要有一项没清完且没有被书面豁免,投资方就有权不付,所以先分清是他违约还是自己没做到;其三,真正决定结果的不是解除权本身,而是解除之后已经办出去的工商变更能不能退回来——股权登记先办、款项后到的公司,撤回登记需要对方再配合签一次字。具体的解除条件、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的认定标准、争议解决的程序与时限各地不同且会调整,以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与主管机关规则为准。---有家做半导体封装测试耗材的公司,去年谈完一轮融资。协议签在三月十二号,交割先决条件清单上列了九项,公司在五月中旬全部办完,律师出了完成确认函,投资方也书面回复说收到了。按协议,确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到了日子钱没来,创始人打电话过去,对方投资总监说基金那边在走内部流程,让他再等等。等到七月,账上还是一分没进。他把协议翻出来重新读了一遍,才发现后面那几页自己从来没认真看过:催告怎么发、逾期怎么算、什么情况下能解除、争议去哪里解决。这几条谈判的时候,他一个字都没争过。更麻烦的是另一件事。为了配合交割,公司五月底就把工商变更办掉了。股东名册上多出一位持股一成二的股东,而这位股东,一分钱没出。

其一、签字那天不是付款那天:中间还隔着两个日子

其一、签字那天不是付款那天:中间还隔着两个日子

结论先行:一份投资协议里通常藏着三个不同的日子——协议生效日、交割日、付款日;很多创始人以为签完字钱就在路上,其实那时候连时钟都还没开始走。

生效日是排在前面的那个。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的是整份文件的约束力,也就是双方各自的义务从这天开始存在。但存在不等于到期,付款义务这时候通常还挂着条件。

交割日排在中间。它不是一个日历上事先定好的日子,而是一个被条件推着走的日子——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者被书面豁免之后,交割才发生。清单上有几项办得慢,这个日子就往后挪几周。

付款日排在最后,而且它常常不是交割日当天。协议里更常见的写法是"交割日后若干个工作日内",有时还会再挂一个动作,比如公司出具股东名册更新后的证明、或者把某几份原件交到对方手上。

有家做连锁洗车的公司,创始人在签字当天就跟供应商说了下个月付清欠款。他以为签字就是到账。实际上协议里写着交割日后十个工作日付款,而交割日又要等一项经营许可换发下来,那项许可整整走了两个多月。

分清这三个日子有个很实际的用处:只有付款日过了,对方才谈得上"逾期"。在这之前打过去问,对方回一句"还没到期",你是没话说的。

其二、他违约,还是你没做到:这一步分不清,后面全是空谈

其二、他违约,还是你没做到:这一步分不清,后面全是空谈

结论先行:钱不到账分两种情形——投资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付款义务,与先决条件还没清完他本来就有权不付;这两种在协议里的位置完全不同。

交割先决条件那张清单,是投资方为自己保留的退出口。上面通常写着公司要完成的事项:董事会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订、历史股权代持还原、某几项资质的取得或续期、关键人员的劳动合同与竞业安排、承诺事项在交割日仍然真实准确。

只要有一项没有完成,而投资方也没有出具书面豁免,他不付款就不是违约。这时候创始人拿着协议去谈,谈的其实是自己没做完的那一项,而不是对方的责任。清单本身怎么谈、哪些项能删能改,另有专文。

所以要做的头一件事不是催款,是把那张清单逐项对一遍,把每一项的完成证据落成纸面:决议原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律师意见或完成确认函。然后要一份对方的书面确认,哪怕只是一封邮件回复"确认收悉,无异议"。

有家做工业防腐涂料的公司吃过这个亏。清单上有一项是某项环保资质的续期,公司在交割前拿到了受理回执但证书还没下来,对方的投资经理口头说了句"这个先不影响"。等到催款时,对方翻出这一条,说条件没成就。口头的一句话不是豁免,公司也拿不出别的东西。书面豁免和口头通融的区别,在顺利的时候看不出来,在僵住的那一天就是全部。

其三、首期不来和后续期不来,处境完全不同

其三、首期不来和后续期不来,处境完全不同

结论先行:首期款不到,整笔交易还没落地,你要争取的是让它别再往下走;后续期款不到,你已经拿了一部分钱、也已经给出去一部分权利,能动的空间小得多。

首期款不来的时候,公司通常还没有真正交出什么——只要股权登记还没办、章程还没改、董事还没派进来,这笔交易在事实层面就是停着的。这时候的选择相对干净:要么催他付,要么把协议解掉,回到没这回事的状态。

后续期款不来是另一回事。首期已经交割,投资方已经是名册上的股东,董事席位可能已经派了人,同意事项清单已经开始生效。这时候即便后面的钱一分不来,你面对的也不是一个陌生人,而是一位已经坐进来的股东。

要分清的还有一层:后续期不来,未必是违约。分期付款的协议通常把每一期挂在条件上,条件没成就他有权不付,那属于其二讲的情形。真正的违约是条件已经成就、时点也到了,他仍然不付。里程碑怎么设、条件怎么写才算可核验,另有专文。

有家做口腔正畸器械的公司,本轮分两期,首期到账后按全额办了工商变更。半年后余下那一期到期,对方以内部投决流程未走完为由不付,也不同意调减持股比例。公司当时手上能主张的,只有违约责任那一条,而那一条要走的路,跟把股权拿回来是两码事。

其四、口头催没有用:书面催告是后面所有动作的入口

结论先行:解除权、违约金、逾期利息这些东西,多数都要从一次有效的书面催告开始起算;在群里问一句"什么时候能打",事后往往什么都算不上。

催告的作用不只是提醒。它把一个模糊的状态固定成一个有日期、有内容、有送达记录的事实:你在哪一天,就哪一笔钱,依据哪一条,要求对方在哪一天之前付清,并明确逾期会怎么样。少了这几样,后面主张解除或者主张违约金时,起算点都说不清楚。

催告函里该写清的东西不多,但一样都不能少:欠付的具体金额与对应期次、协议里付款义务的条款位置、付款期限已经届满的那个日期、要求付清的截止日、逾期后你打算行使的权利。措辞不必激烈,事实必须精确。

送达方式要照协议里的通知条款走。多数投资协议都有一节专门约定通知的地址、收件人、送达方式与视为送达的时点。发到那个地址、用那种方式,才是协议认的送达;发到业务对接人的私人聊天窗口,通常不是。

有家做跨境电商仓配的公司,两个月里在工作群里催过七八次。等到真要动手,对方的业务对接人已经离职,群也解散了,公司连一份能拿出来的催告记录都没有,只好从头再发一次,等于白等两个月。

宽限期是另一件要看清楚的事。不少协议写着逾期后有若干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付清视为未违约。这一条对创始人来说是双刃的:它给了对方缓冲,也给了你一个明确的起跑线——宽限期一过,后面的权利才真正可用。

其五、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签的时候没人看,出事那天它是能算出数的那一笔

结论先行:谈判桌上很少有人为违约金争过半小时,可等到钱真的不来,它常常是整份协议里能立刻换算成金额的那一条。

常见的写法有两类。一类是按日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基数是未付金额,从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到实际付清之日;另一类是一笔事先约定好的违约金,可能是固定金额,也可能是未付金额的一个比例。有的协议两样都写,有的一样都没有。

一样都没有的那种最麻烦。协议里没约定,主张损失就要自己举证——你得说清楚因为这笔钱没来,公司具体多花了多少、少赚了多少,而这类损失在举证上一向很难。相反,只要那一格填了数字,计算过程就变成一道算术题。

写的时候有几个位置容易含糊。计算基数是未付的那部分还是本轮总额;起算日是付款期限届满日还是催告函载明的截止日;宽限期算不算在内;利息与违约金能不能并用。这四处只要有一处没写清,事后就要为它单独争一轮。

约定的标准也不是想写多高就多高。过高的部分可能被调整,过低又不足以覆盖实际损失,具体的认定尺度以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与主管机关规则为准,签字前请律师核一遍比事后再争划算得多。

有家做检测认证服务的公司在这一格上做对了。协议里写明逾期按日计息、基数为未付金额、自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算,并约定逾期超过三十日公司有权解除。对方拖了四十多天,公司发出解除通知的那一刻,欠款、利息、违约金三个数字都是现成的,谈判在两周内就结束了。

其六、解除之后最疼的那一段:股权登记办了,钱一分没来

结论先行:解除协议在纸面上是一句话,难的是把已经办出去的工商变更退回来——那不是一纸通知能自己完成的事,它需要对方再配合签一次字。

解除权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协议里写明的约定解除,触发情形通常是逾期付款超过一定天数、或者根本不具备付款能力;另一个是法定解除,适用于一方的违约已经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具体条件与行使方式以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解除的法律后果说起来很清楚:合同关系终止,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问题出在"恢复原状"这四个字落到股权上时的样子。股权不是把钱退回去那么简单,它对应着一条已经完成的登记记录。

登记机关看的是材料,不是道理。要把那笔变更退回去,通常需要一整套新的文件: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或者减资的相关文件,而这些文件上都要有那位股东的签字或者盖章。他不签,这套材料就凑不齐。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走什么流程,各地登记机关的要求不同且会调整,以主管机关当时有效的规则为准。

对方不配合,剩下的路就只有诉讼或者仲裁,拿到生效裁判之后再去办理。这段时间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跨年。而在这段时间里,那位一分钱没出的股东仍然挂在名册上,仍然享有表决权与知情权,理论上还可能把这部分股权转让出去。

回到开头那家做半导体封装测试耗材的公司。它后来想引入一家替代资金方,对方尽调时头一个问题就是名册上那一栏:这位股东实缴了多少。答案是零。这一问之后,新的谈判整整多走了半年。

所以这一章真正要带走的不是解除权怎么行使,而是它前面那一句:不要把工商变更办在钱到账之前。办出去只要几天,退回来可能要一年,而这两件事的难度不在一个量级上。分期出资时股权登记与出资节奏怎么对齐,另有专文。

其七、争议解决那一格:它决定你花多久、多少钱才拿得到这笔钱

结论先行:管辖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写在哪里,直接决定这笔钱是几个月拿回来,还是拖成一件跨地域、跨年度、后面还要再走一遍执行程序的事。

诉讼和仲裁的差别,在真出事的时候是体感级的。仲裁一裁终局,不公开进行,对不想让下一轮投资人看见这段历史的公司有实际价值;诉讼有上诉这一层,时间通常更长,但立案与保全的路径对多数企业更熟悉。费用结构两边也不一样。

地点比机构更要紧。约定在对方所在地,意味着你的律师要异地办案、你的人要来回跑;约定在自己所在地,同样的事情成本完全不同。这一格在签字前改一个地名几乎不花钱,事后再想改就要对方同意。

涉及境外主体的时候要多看两层:仲裁地在哪里、仲裁语言是什么、适用哪一地的法律、裁决拿到之后能不能在对方财产所在地得到承认与执行。境内主体之间打赢了还有一套熟悉的执行程序,跨境的那一段则要另外算时间与费用。

还有一件常被忽略的事:对方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基金型投资人的资金往往在自身的出资安排里分层,胜诉之后能不能真拿到钱,取决于它名下有什么。诉前或者仲裁前的财产保全在这时候有实际意义,具体条件与程序以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那家做跨境电商仓配的公司,后来在这一格上吃了苦头。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地在对方注册地,隔着两千公里。光是委托当地律师、准备材料、往返开庭,走完头一轮就用掉将近一年,而争议的本金还不到一年律师费的十倍。

其八、事前只要排对一件事的先后,前面这七章基本用不上

结论先行:付款在前还是过户在前,这一个先后关系,比协议里任何一条违约条款都管用——钱到账再办登记,你就永远站在还拿着股权的那一侧。

排在最前面的动作是把付款与工商变更的顺序写死。稳妥的写法是款项到达公司账户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前提条件,而不是把两件事并列写成"同日办理"。并列听起来公平,实际执行时总有一件先做,而先做的那件往往是登记。

分期的情形照同一个道理处理:缴一期,过一期。每一期出资到账后再办理对应比例的变更登记,条件没成就、后续期不出资的,持股比例自然停在已缴部分对应的那一档,不需要事后去主张什么。共管账户与资金监管怎么设,另有专文。

交割文件与证照印章的交付时点也要一起排。原件、公章、网银盾这些东西一旦提前交出去,即便登记还没办,实际控制已经转移了一部分。什么时候交、交给谁、由谁保管,写进交割安排里。

通知条款那一节要认真填。收件地址写公司注册地址还是实际办公地、收件人写谁、邮件送达算不算数、地址变更怎么通知对方——这些字在签的时候看着都是废话,到了要发催告函那天,它决定你发出去的东西算不算送达。

违约金那一格签字前一定要填上数字,别留空、也别写"另行协商"。同时把逾期利息的基数、起算日、宽限期是否计入一并写清。这四行字加起来不超过一百个汉字,却是钱不来那天你能立刻算出来的全部。

争议解决那一格选在自己打得起的地方。约定得越具体越好:机构名称、仲裁地、语言、适用法、费用承担规则。写"届时协商"和写清楚这五项,在真出争议的时候差的是好几个月。

把这一整套排完,收口只剩一句很土的话:钱没到账之前,任何一张要盖公章的纸都先不要签。这句话是一位企业主在华尔街彤鼎俱乐部的私董会上说的,他为它付过的学费,是名册上挂了十四个月的一位不出钱的股东。

把这几件事排一排就会发现,它们都不需要更高的估值、也不需要更强势的谈判地位,需要的只是在还改得动的时候,有人把顺序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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