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条款 FINANCING

一轮融资签了三份文件:桌上那份、抽屉里那份,和后来被摆到台面上的那份

补充协议本身不违法,出事的是"这份纸只给一部分人看"——它在后续轮次、上市审核和诉讼里各有各的翻出方式
In many Chinese private financings, the signed subscription and shareholders' agreements are not the whole deal. A side letter circulated to only two or three people often carries a harsher repurchase trigger, an undisclosed valuation adjustment, or a special promise to one shareholder. The document itself is lawful; the damage comes from selective disclosure. This article explains why side letters appear, how conflicting documents are typically treated, the four contents that most often cause trouble, how later rounds and listing review surface them, and the disciplined alternative: write the term into the main documents, or draft a supplement that can be shown to everyone entitled to se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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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是指与主交易文件同时或先后签署、用于补充或变更主文件条款的书面约定;抽屉协议则是其中被刻意不向其他权利人、后续投资人或审核机构出示的那一部分。前者是正当的交易工具,后者是风险来源,两者的分界不在名称,而在于该知道的人是不是都知道。实务中它承载的内容集中在四类:更狠的回购与业绩承诺、没有写进正式文件的估值与股权比例调整、给某一位股东的特殊待遇、以及对外一套对内另一套的价格。它的代价通常不在签署那一天出现,而在三个时点被引爆:后续轮次尽调、股权变动的登记与税务核查、以及申报上市的历史沿革核查。处理原则是把该约定写进正式文件并让全体相关方知悉,具体以协议约定与主管机关正式规则文本为准。---

其一、交割过去半年,投资人拿出了一份公司没有存档的协议

其一、交割过去半年,投资人拿出了一份公司没有存档的协议

结论先行:融资交易里真正咬人的那份文件,往往不是双方签得最认真的那一份,而是只发给了两三个人的那一份。

假设有家做工业软件的公司,两年前完成一轮融资,投资人出资四千万,拿走百分之十五。签署那天摆在会议桌上的是两份文件: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公司留档,工商登记也按这两份做的。

同一天晚上,创始人和投资方的合伙人另签了一页纸。上面写着:如果公司在两年内没有完成下一轮融资,创始人个人按原出资额加上一笔固定溢价,买回投资人持有的全部股权。

这一页纸没有进公司的档案柜,没有告诉另外两位联合创始人,也没有告诉后来进来的老股东。创始人当时的理解是"投资人要个心理安慰,走个形式而已"。

两年过去,下一轮没谈成。投资人发来律师函,附件正是那一页纸。创始人的头一反应是"这个不算数吧,公司都不知道有这份东西"。

问题在于,这份约定的义务人写的是他本人,不是公司。公司知不知道、有没有存档、董事会有没有开过会,跟他自己签没签下这个名字,是两件互不相干的事。

其二、一份融资里为什么会长出第二份、第三份文件

其二、一份融资里为什么会长出第二份、第三份文件

结论先行:抽屉协议不是从贪心里长出来的,多数时候是从"这一条写进去会挡住别的事"这个念头里长出来的。

常见的动机有三种。其一是怕挡住登记:某些约定写进正式文件后,工商登记、外汇登记或者主管机关备案那一关不好过,于是把它挪到一份不提交的文件里。

其二是怕别的股东知道。这一轮投资人要了一个别人没有的待遇,比如更高的清算顺位、更低的行权价格、或者一个董事会观察席位。写进股东协议,全体股东都会看到,别人会跟着要。

其三是怕未来的审核。创始人心里已经打算三五年后申报上市,知道对赌这类安排在申报时要清理,索性一开始就不落在明面上。

三种动机指向同一个动作:把一条真实的约定从"所有人都能看到的地方"挪到"只有两三个人知道的地方"。

而这三种动机有一个共同的错误假设——它假设那份纸会一直待在抽屉里。实际上它一定会出来,只是出来的时点由别人决定,不由签它的人决定。

其三、补充协议和抽屉协议,差的不是名称是知情范围

其三、补充协议和抽屉协议,差的不是名称是知情范围

结论先行:同样一页纸,发给全体相关方就是补充协议,只发给两三个人就是抽屉协议,法律后果差得很远。

补充协议是正常的交易工具。一轮融资从签署到交割往往要两三个月,中间发生了变化——某个交割前置条件做不完、某位老股东临时要求跟投、税务口径调整了对价的付法——用一份补充协议把它写清楚,比重签整套文件干净得多。

它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它对着同一批人。主协议的当事人是谁,补充协议就发给谁;股东协议里约定了知情权的,该给的一份不少。

抽屉协议的问题不在于多签了一份,而在于同一件事对不同的人有两套说法。对甲说的是这个版本,对乙说的是那个版本,而甲和乙迟早会坐到同一张桌子上。

判断一份文件属于哪一类,有个很省事的自查:把它原样发给公司现有的每一位股东和董事,你会不会犹豫。会犹豫,它就是抽屉里那份。

其四、两份文件打架的时候,通常认哪一份

结论先行:后签的、写得更具体的那一份,在双方之间通常优先;但它约束不了没有签字也不知情的第三方。

这个问题要分成三层看,实务中最容易混的也正是这几层——签字的两个人之间是一层,没签字的其他股东是另一层,而向登记机关和主管机关提交材料又是完全不同的一层。

在签字双方之间,一份合法有效的补充协议不会因为"没有公开"就自动无效。签署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它在这两个人之间通常是有拘束力的。开头那家工业软件公司的创始人栽的就是这一层。

在签字双方之外,情况反过来。没有签字、也没有被告知的那位股东,不受这份纸的约束;他有权要求按他手上那份文件履行。如果两份文件对同一件事写了两个数,公司会同时面对两套义务。

还有一层更麻烦:向登记机关、主管机关或者交易对手提交的文件与真实约定不一致时,除了民事上的争议,还可能牵出提交虚假材料这一类的行政责任。这一层的责任人通常是签字的自然人,不是公司。

所以那句在饭桌上流传很广的安慰——"反正没备案、没登记,那份东西不算数"——在上面这三层里,一层都不成立。它安慰的只是签字那一刻的心理,解决不了两年后的任何一个问题。

其五、最常见的四种内容,每一种都有自己的引爆方式

结论先行:抽屉里那页纸的内容其实高度集中,实务中反复出现的就是四类,而每一类的引爆时点和后果都不一样。

类型一是更狠的回购与业绩承诺。正式文件里写着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回购,抽屉里那份把义务人换成创始人个人,或者把触发条件放宽。引爆点是下一轮没谈成的那一天。

类型二是没有写进正式文件的估值调整。双方口头上说好"如果今年利润到不了某个数,估值往下修",但正式文件里的股权比例是按乐观情形登记的。引爆点是年度审计出来的那一周。

类型三是给某一位股东的特殊待遇:优先分配顺位、额外的信息权、一票否决的事项清单更长。引爆点是下一轮投资人做尽调、要求所有股东出具确认函的时候。

类型四是价格双轨。对外的转让协议写一个价,双方另有一份约定真实价款。引爆点通常在税务口径的核查,而这一类的后果不止是补款。

四类里前三类是民事风险,可以用钱和时间解决;第四类不同,它把交易文件本身变成了对签字人不利的证据。

其六、后续轮次、股权变动、申报上市:三个口子它一定会出来

结论先行:抽屉协议不会随着时间自己消失,它只会一直等着,等到公司最需要它不存在的那一天被别人翻出来。

头一个口子是后续轮次的尽调。新投资人会要求现有股东逐一出具确认函,确认除已披露文件外不存在其他协议。这时候有两条路:如实说出来,这一轮的估值和条件跟着变;不说,签字那一刻就多了一份自己给自己写的证据。

第二个口子是股权变动的登记与税务核查。任何一次转让、增资或者减资,都要提交一整套材料并解释价格的形成过程。价格解释不通的时候,核查会往前追。

第三个口子是申报上市的历史沿革核查。中介机构要把公司自设立以来的每一次股权变动理清楚,创始人和主要股东要出具无其他安排的承诺,这份承诺是要签字的。

还有一个不太被想到的口子:签字人自己出事的时候。创始人个人涉诉、离婚析产、或者被要求申报个人对外投资与负债,抽屉里那份会作为他的个人负债或权利被拿出来。

我们跟华尔街俱乐部有合作,见过的案例多一些,几乎每一家在申报前才发现抽屉里还压着东西的公司,最后付的代价都不是钱,是时间——多出来的那半年到一年,往往正好错过一个窗口。

其七、正路只有两条:写进去,或者写一份能拿出来的

结论先行:处理抽屉协议的方法不是把它藏得更好,而是让它变成一份可以摊开给所有相关方看的文件。

路径一是把它并进正式文件。重签一份补充协议,把真实约定原样写进去,发给主协议的全体当事人,并按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要求走完该走的表决程序。代价是别的股东可能跟着提条件,这个代价是当期的、可算的。

路径二是保留补充协议的形式,但扩大知情范围。有些约定确实只涉及两方,比如某位股东与另一位股东之间的转让安排。这类文件可以单独存在,前提是所有对它有知情权的人都被正式告知,并且在公司层面留档。

已经签了、现在想清理的,动作顺序是固定的三步:先把散落在各处的文件收齐,包括微信里发过的图片和当时的邮件附件;再逐份判断它跟正式文件有没有冲突;最后用一份新的、面向全体相关方的文件把旧的替换或者终止掉。

清理有个时点问题。在没有新交易发生的时候清理,只需要各方签字;等到新一轮尽调开始、或者申报材料已经报出去,同样的清理会被当成对前期披露的更正,性质完全变了。

要提醒的是,终止一份约定跟当它不存在是两回事。终止协议本身也要留档,因为它恰恰证明了公司主动做过一次清理,这在后续的核查里是加分项而不是减分项。

其八、收口:今天下午就能查清楚的七件事

结论先行:这件事不需要请人来查,创始人本人花一个下午翻一遍,就能知道自己手上有没有那页纸。

其一,把公司历次融资的正式文件列一张清单,看每一轮的增资协议、股东协议、补充协议编号是不是连续,中间有没有跳号。

其二,翻自己的手机和邮箱,搜索融资交割前后那两周的记录,重点看有没有单独发给某一个人的文件。

其三,逐份看现有股东协议里"完整协议"那一条怎么写的——它通常写着本协议构成双方的全部约定,这一句会直接影响抽屉里那份的效力主张。

其四,看有没有以自己个人名义签的义务。公司层面的义务和创始人个人的义务,风险性质完全不同,前者最多赔到公司资产,后者追的是个人财产。

其五,问一遍联合创始人和主要股东,各自手上还有没有别的签字文件。这一问经常会问出东西,因为对方也可能有他自己的那一份。

其六,看公司过往对外提交的材料里有没有"不存在其他协议"的承诺,如果有,落款日期是什么时候,签字人是谁。

其七,把上面六项的结果对着下一步的时间表看一遍——如果十二个月内会有新一轮融资或者申报计划,清理就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须排进日程的一件事。

因此,抽屉协议的风险从来不在那页纸的内容有多狠,而在于签它的人失去了对披露时点的控制。把它摊开的那一天由自己选,代价是可算的;由别人选,代价通常在最贵的那一刻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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